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具有消防监督职责的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技术装备的配备级别、类别、配备原则、配备要求和维护管理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具有消防监督职责的公安派出所的消防监督技术装备配备。具有法定消防监督职责的公安机关参照执行。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可根据需要参照执行。

目录导航